这样一来李小龙除了有格斗技巧之外,他倚仗的身体反而成了劣势,所以说假如他们打一架的话,我并不是很看好李小龙,奥尼尔在退役后也参加了一次wwe,也是有着压倒性优势。
比功夫可以打的过,虽然奥尼尔比较强壮,但李小龙武功高强,速度极快,力气也大,肯定不会落下风,在说NBA那么多球员都是李小龙的粉丝了。
应该是打不过的,但是双方都会受伤是肯定的,以李小龙的出拳出腿的速度,绝对可以伤到奥尼尔,但是奥尼尔太壮而且身形大,李小龙占不到便宜,如果只是单纯地打一架,两败俱伤吧。
先看看乔丹他们,打篮球的身体素质都要求个子很高,对于速度的掌控很强,要有力量。他们在这些角度都有着不同层级的优势,但打群架,更需要注重心理上的攻势以及精神上的套路,中国功夫队显然更胜一筹。
1、罗德曼以及马龙都是NBA著名的硬汉球员,而且他们的身体素质都非常的好。除此之外,马龙还是一个非常喜欢看摔跤比赛小粉丝。他们在1998年的7月份共同参加了WWE的一场比赛,两名在NBA赛场上有着诸多恩怨的球员决定在擂台上一较高下。
2、第一位:亚当斯 作为一名中锋球员,他的体格在联盟中顶尖的。而且从外表上看,不论是体型还是长相,都非常的适合WWE。
3、NBA球星奥尼尔去过WWE。美国职业摔角比赛已风行了100多年,最初起源于军队中士兵的自娱自乐。
4、马龙。罗德曼。还有奥尼尔。。马龙跟罗德曼是很久之前去的。他们在摔角场上打了一场比赛。而奥尼尔则是09-10赛季去的。还跟BIG SHOW打了。请采纳。
5、没什么关系,就是两个体育联盟,互相之间或抬或砸,都是为了提升知名度,HBK以前是马刺队的队员,奥尼尔来过wwe做主持,马龙更不用说,以前就是wwe职业摔角选手。
1、这个我觉得真的没得比。wwe的巨星身体都是健身房练出的一身肌肉。而nba的则是每天的训练加身体碰撞。身体素质不在一个层次的。而且wwe的很牛叉的大招都是装的。每个wwe巨星都要懂得食对手的大招。从而表现得完美。
2、但,这其实是非常短浅的观点,因为那只是一个特例而已,大多数摔跤手的平均体型,尤其是肌肉,其实不比NBA球员要差。哪怕是奥尼尔这样的怪物,WWE也有能对应的,而且不止一位。
3、即使有着很强的得分能力,控球后卫的目标也是以自己的得分能力破坏对方的防守,从而为队友制造得分机会。 控球后卫的准则是:当场上有任何队友的机会比他好时,他一定将球交给机会更好的队友。
1、主要是赛事组织产生的分歧。2008-2009西部决赛,掘金官方乃至NBA与WWE(全美摔跤大联盟)之间的。据《雅虎体育》的消息,掘金西部决赛首个主场的比赛时间刚好与WWE的一场比赛发生冲突。
2、当时两个人也由于在内线激烈争斗,而结下了深厚的梁子,两个人多次在球场上险些大打出手,也让外界都知道了罗德曼和马龙之间存在纠葛。
3、没什么关系,就是两个体育联盟,互相之间或抬或砸,都是为了提升知名度,HBK以前是马刺队的队员,奥尼尔来过wwe做主持,马龙更不用说,以前就是wwe职业摔角选手。
4、而nba的则是每天的训练加身体碰撞。身体素质不在一个层次的。而且wwe的很牛叉的大招都是装的。每个wwe巨星都要懂得食对手的大招。从而表现得完美。给观众震撼感,。其实wwe选手的大招如果真拿去打架。
事实上,这事的起源还是来自于马龙和罗德曼在场上势同水火的恩怨,这让WWE嗅到了商机,经过协商,马龙和罗德曼同意WWE建议,以角斗场的“决斗”来吸引大众的眼球,达到赚钱的目标。
其次,罗德曼的盯梢无法挑起突破,也会影响马龙的情绪,破坏马龙的状态,也有很好的破坏作用。而且因为NBA有严格的场地制度,所以有两个人搞WWE挑战赛的场景。
身在其位谋其职,拼尽全力为自己的队伍争取荣耀是他们的分内工作,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双方友谊的产生。